一、评选范围
(一)“成都工匠”评选范围
在成都重点发展的五大先进制造业和五大新兴服务业中,具有工艺专长、掌握高超技能,技艺精湛、精益求精、严谨细致、专业敬业,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,并在本领域、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工人代表。
1.金融、行政、管理、营销、人力等人才不纳入评选范畴。技术总监、技术副厂长、车间主任、个体经营者(小微企业)、直接参与生产的小微企业主等技术负责人可参与评选。
2.医生、教师、非遗传承人、农业、科研等方面的高技能人才,暂不纳入评选范畴,烹饪技能人才可参与评选,但要控制比例。
3.已退休的职工(含退休返聘在一线工作人员)不纳入评选范畴。
4.央企等外地企业在蓉工作职工,其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、税收缴纳地、工会关系,有一项在成都市,即可参加评选。
(二)驿都工匠评选范围
1.“驿都工匠”为龙泉驿区范围内所有职工(含农民工),具有工艺专长、掌握高超技能,技艺精湛、精益求精、严谨细致、专业敬业,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,并在本领域、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能人才。已退休的职工(含退休返聘在一线工作人员)不纳入评选范畴。
2.龙泉驿区十大“青年工匠”除满足“驿都工匠”评选条件外,评选对象年龄须为 18 至 35 周岁(出生日期为 1987 年 1月 1 日至 2004 年 1 月 1 日之间)。龙泉驿区十大“青年工匠”由团区委牵头推荐评选。
(三)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评选范围
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为龙泉驿区范围内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街镇、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,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、创造一流工作业绩,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服务人民群众作出突出贡献,具有时代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一线基层集体和岗位(班、组、队、岗、台、车、站、所、店等)。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“成都工匠”评选办法
“成都工匠”评选条件、评选流程和管理机制,严格按照经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、成都市总工会印发的《“成都工匠”评选管理办法》施行。评选活动按照推荐申报、资格审核、专家评审、审批、社会公示 5 个环节实施。
(二)“驿都工匠”(含龙泉驿区十大“青年工匠”)、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评选办法
评选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100名“驿都工匠”(含龙泉驿区“青年工匠”10名)和20个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通过推荐申报、资格审核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、领导小组审批评选5个环节产生。
三、评选流程
(一)推荐申报(1月中旬—2月下旬)
1.“成都工匠”申报
(1)单位推荐。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组织开展,择优推荐1—2人(本单位内最优秀),并指导被推荐人填写《“成都工匠” 推荐审批表》。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,并附《“成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“成都工匠”单位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2)、《“成都工匠”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(2)个人申报。个人申报需如实填写《“成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,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进行初审,按照单位申报流程完成资格审核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区总工会将其与单位申报人选一并推荐。
2.“驿都工匠”(含龙泉驿区十大“青年工匠”)申报
(1)单位推荐。区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申报工作,将本单位或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区总工会;各企业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,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街镇。区级各部门、企业择优推荐并指导被推荐人填写 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。报送材料时需附《“驿都工匠”单位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2)和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(2)个人申报。个人申报需如实填写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单位所在街镇。
(3)“成都工匠”申报对象,同时作为“驿都工匠”候选对象。
3.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单位推荐。
区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申报工作,将本单位或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区总工会;各企业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,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街镇。区级各部门、企业择优推荐并指导被推荐集体填写《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推荐审批表》。
4.申报材料
(1)“成都工匠”、“驿都工匠”(含龙泉驿区十大“青年工匠”)申报材料。
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均须准备以下材料(纸质档及电子版),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,其余附件材料一份,按要求装订:《“成都工匠”(“驿都工匠”)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;就业证明。劳动合同、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;基础信息。身份证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明材料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(非必须材料)、所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;荣誉专利证明。有代表性的专利、奖励、荣誉称号、成果和论著等证明材料;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(2)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材料。
单位推荐和自主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(纸质档及电子版),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,其余附件材料一份,按要求装订:《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推荐审批表(附件6);荣誉获奖情况;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资格审核(2月底前)
1.“成都工匠”资格审核
区总工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(本区域或本产业内最优秀),在本区域(本产业)和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对拟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报送至市总工会。市总工会负责对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核。
2.“驿都工匠”资格审核
(1)单位推荐的,由街镇、区级各部门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初审,并将拟推荐人选在本区域(本行业)和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总工会,报送需附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“驿都工匠”单位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2)、公示情况佐证材料(附件3)及《“驿都工匠” 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4)。区总工会对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
(2)个人申报的,由街镇按照单位推荐流程完成考核、公示程序,公示无异议后,将个人申报人选与单位推荐申报人选一并考察、公示、推荐。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总工会,报送需附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“驿都工匠”单位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2)、公示情况佐证材料(附件3)及《“驿都工匠”推荐对象汇总表》(附件4)。区总工会对个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
3.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资格审核
由街镇、区级各部门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初审,并将拟推荐集体在本区域(本行业)和被推荐集体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总工会,报送需附《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5)及公示情况佐证材料(附件6)。区总工会对单位申报集体进行资格审核。
(三)专家评审和审议(3月上旬—3月下旬)
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,由评审专家从工匠精神、精湛技艺、创新能力、领军作用、突出贡献等方面,对候选人员、集体按百分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;召开综合评审会议,确定候选建议名单。
(六)社会公示(4月上旬)
通过网络、报纸等媒体对2022年候选人员、集体建议名单进行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七)领导小组审批(4月中旬)
市总工会将《2022年“成都工匠”候选人员名单》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形成《2022年“成都工匠”人员名单》。 区总工会将《2022年“驿都工匠”(龙泉驿区“十大青年工匠”)、 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候选名单》提交区综合评审领导小组审批,形成《2022年“驿都工匠”(龙泉驿区“十大青年工匠”)、 龙泉驿区“工人先锋号”名单》。
四、命名表扬
2022 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前,进行命名表扬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。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命名活动的重要意义,健全工作机制,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抓紧抓好,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。
(二)严格标准,择优评选。各推荐单位要把推荐质量放在首位,严格选树标准,坚持面向一线,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、掌握高超技能、体现领军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推选出来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,做好推荐人选公示工作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三)强化宣传,扩大影响。各推荐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,充分运用各类媒体,广泛动员宣传,推动评选命名活动深入人心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,着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传承技艺、创新创业中的典型人物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为评选命名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